
人權是終結艾滋病的關鍵,自艾滋病流行以來,人權也一直是我們進行每一次斗爭和取得每一次成功的核心。
如果沒有要求人權,或沒有不懈地呼吁以確保人權始終成為艾滋病防治工作核心,我們今天就不會取得超過2400萬人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成績;五分之四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也將無從得知其感染狀況;弱勢和邊緣化人群及艾滋病毒感染者更將無法獲得無歧視的醫療護理或讓政府擔起責任。
然而,艾滋病防治尚未結束,阻礙人權的問題依然存在。艾滋病仍然與不平等、污名、歧視和暴力相關聯。在人民權利受到侵犯的地方,他們的感染風險更高,接受艾滋病毒檢測或治療的可能性也更小。
現在,重點人群占全球新發感染的54%。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以外的地區,重點人群更是占了全部新發感染的75%。2018年,全球每周有6,000名青少年女童和年輕婦女感染艾滋病毒。需要明確的一點是:這些社區并不是主動掉隊,但是由于法律、政策和實踐的制定、頒布和實施,他們正在被推向隊伍的尾端。
歧視和不平等互相交錯,使得重點人群中的女性尤其弱勢并面臨層層阻礙。例如,我們知道,使用毒品的女性被監禁的比例遠高于男性,且面臨著更高感染艾滋病毒的風險。
性工作者、男同性戀者和其他男男性行為者、跨性別者和毒品使用者正面臨著刑法帶來的嚴峻且無情的阻礙。這些法律加強了污名和歧視,使人們無法獲得減低傷害服務,艾滋病毒檢測、治療和預防服務。這些法律亦阻止了社區進行的協調和合作,孤立了社區、抹去了其存在,并加劇了暴力行為。
這些法律對生命、人民和社區的權利產生了影響,使之無法享有平等、健康、隱私、家庭乃至生命本身的權利。
但是,只要輕輕一擊,我們就可以扭轉這種狀況。在十年內,性工作的非刑事化可以減少性工作者及其伴侶之間33%-46%的艾滋病毒新發感染。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的新證據表明,在有對LGBT群體友善法律的國家中,男同性戀者和其他與艾滋病毒感染者發生男男性行為的人對艾滋病毒感染狀況的了解要高三倍。在對毒品使用非罪化并提供減低傷害服務的國家,毒品使用者中感染艾滋病毒的人數也急劇下降。
目前,我們缺乏的不是科學證據,而是領導能力、政治勇氣和行動。
一個國家對其人權的首要義務是“尊重”,即尊重而非違反人權的義務。但若保持了這樣的刑法,我們在第一關就失敗了。
法律應保護而不是逼迫最弱勢的群體,必須支持而不是破壞公共衛生和人權工作。
在這個人權日,我呼吁大家研究我們自己的法律,并建立一個司法制度,保護而不是破壞正在掉隊者的權益。